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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碳普惠平臺互聯互通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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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微信公眾號(川吉碳中和)
近日,武漢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武漢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稿)》,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機構、組織和個人可通過購買碳普惠減排量實施自愿碳中和。此前,武漢便印發《武漢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建成結構完善、科學規范、特色突出的碳普惠制度體系,探索形成10個以上碳普惠方法學和碳減排場景評價規范,開發構建50個以上重點領域碳減排項目和場景。
作為全國首批七個碳交易試點之一和全國碳市場的兩大支撐之一,湖北武漢已逐步建立了成熟的碳市場交易體系,形成了中碳登、武漢碳清算所、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三大平臺。早在2014年,武漢就率先在全國展開碳普惠機制試點。在此基礎上,武漢進一步推進碳普惠體系建設,進一步引導大眾及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到雙碳行動當中,將有助于推動全國層面碳普惠制度建設。


1.什么是碳普惠制度、碳普惠機制分為兩類
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主任田成川表示,碳普惠的基本邏輯就是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數字技術,依據碳普惠標準或方法學,對公眾、社區、中小微企業,衣、食、住、用、行、游等在內的各種綠色低碳行為進行量化、記錄、核證,生成個人減排量匯總到碳賬本里,并通過減排量交易、政策鼓勵、市場化激勵,調動、激發公眾積極參與碳中和行動。
聯合國環境署《2020排放差距報告》指出,當前家庭消費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全球排放總量的2/3,加快轉變公眾生活方式已成為減緩氣候變化的必然選擇。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首份碳普惠領域報告——《中國碳普惠發展與實踐案例研究報告》中提到,我國居民消費碳排放總量,占我國全年碳排放總量近1/3的份額。碳普惠作為一種機制創新,旨在鼓勵個人和中小企業踐行低碳行為,提升全社會低碳發展水平,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途徑。
《中國碳普惠發展與實踐案例研究報告》將當前的碳普惠機制分為兩類:政府主導的碳普惠機制和企業主導的碳普惠機制。其中,政府主導的碳普惠機制由各地政府部門推動建立,包括北京的“綠色出行碳普惠”平臺、廣東的“碳普惠服務平臺”小程序、山東的“碳惠山東”、廣東深圳的“低碳星球”、四川成都的“碳惠天府”等;企業主導的碳普惠機制包括一般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兩類。包括螞蟻森林、順豐快遞的綠色碳能量、中信碳賬戶等。
但各類碳普惠機制的運行方式差異不大,基本上是依托于碳普惠平臺,通過與公共機構數據對接,按照相關的碳普惠方法學計算出低碳場景下公眾低碳行為的減排量,并按照一定的規則給予相應的碳積分,公眾使用碳積分可在碳普惠平臺上換取商業優惠、兌換公共服務,也可進行碳抵消或進入碳交易市場抵消控排企業碳排放配額。
2.各地碳普惠快速發展,全國碳普惠互通勢在必行
早在2014年,中國碳普惠機制就率先在武漢試點。2015年,廣東省發布《廣東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開展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半p碳”目標提出以來,我國積極推進碳普惠建設,2021年10月,在提交給聯合國的《中國落實國家自主貢獻成效和新目標新舉措》報告里,明確指出構建“碳普惠”長效機制。與此同時,各地加快碳普惠體系和機制建設,多地出臺碳普惠相關政策推動碳普惠發展,陜西、重慶、河北、天津、湖北、浙江、海南、上海、江蘇、廣東、江西、北京及廣州、瀘州、深圳、蘇州等紛紛出臺碳普惠相關政策文件;此后,廣東、山東、深圳、上海、成都、重慶、天津等地相繼發布碳普惠方案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對碳普惠機制銜接碳市場進行規定。
從各地碳普惠政策看,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是政策的主要發力點。如2022年11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等8部門發布《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平臺等?!渡綎|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和《天津市碳普惠體系建設方案》相繼發布,明確要完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形成碳普惠生態圈??梢钥闯?,各地碳普惠平臺建設一般早于明確的制度標準和碳普惠方法學,這也導致了各地碳普惠平臺在真實性、權威性和公平性方面存在不足。
目前,各地政府及相關企業紛紛加入碳普惠和碳賬戶建設當中,市場上涌現出了眾多碳普惠平臺。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各個平臺采用的碳普惠方法學不同,使得衡量公眾同一低碳行為產生的減排量不相同,從而導致碳賬戶的不公平性。同時,各地碳普惠平臺缺乏全局性、系統性、整體性的創新協作和機制設計,仍不能互通。因此,亟需加強碳普惠頂層設計,推動各地碳普惠平臺互聯互通。
3.推動碳普惠與碳市場連接,助力全國碳普惠體系建設
在缺乏全國頂層設計和機制體系的情況下,各碳普惠平臺在激勵手段和市場互通方面就受到很大制約。當前,碳普惠機制的激勵手段仍以發放政府消費券、節能券等方式為主,形式較為單一,對公眾的激勵不足,且難以為繼,使得公眾參與碳普惠機制的程度不夠,需要進一步發展更多碳普惠激勵方式,如將個人碳減排量納入碳市場、發展碳金融碳信用業務等。
此前,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在《中國碳普惠發展與實踐案例研究報告》中就提出,當碳市場成熟時,碳普惠減排量還可以與碳市場掛鉤,將碳普惠減排量納入全國碳市場。同時允許生活消費端形成的碳資產進行抵押、交易、贈予等獎勵活動,最終推動碳普惠激勵機制真正成為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抓手,推動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成為全體公眾的自覺行動。
此次武漢在碳普惠管理辦法意見稿中,明確提出機關、企事業單位、機構、組織等可開立組織碳賬戶,用于碳減排場景、碳減排項目的備案申請,碳普惠減排量和碳排放量登記管理;且機關、企事業單位、機構和組織等符合規定的主體可參與碳普惠減排量交易。并提出依托碳賬戶,為碳減排效益優秀的主體提供多樣化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探索結合征信系統,將碳減排量與綠色金融利率優惠掛鉤。
此前,武漢在《武漢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中便提出,適時探索將碳普惠減排量納入湖北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的交易品種體系,推動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單位購買碳普惠減排量用于履約。作為全國碳交易市場主要組成部分和重要樞紐,武漢在碳交易制度設計和基礎設施方面具備良好基礎,具備主動連接全國各地碳普惠平臺的優勢,助力全國碳普惠體系建設。(來源:新京報零碳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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